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市教育局、市发改委对2024年春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、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(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)。
各区教育局、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,要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作为遵守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的重要体现,保证国家政策和收费纪律落实到位。要强化规范收费的法规意识,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。要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办力度,对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,决不允许搞“下不为例”。
市发改委:68821036
幼儿园等级 |
保教费收费标准
(元/生·月) |
收费依据 |
省级示范幼儿园 |
600元/生·月 |
武价费〔2014〕75号 |
市级示范幼儿园 |
500元/生·月 |
一级幼儿园 |
300元/生·月 |
二级幼儿园 |
270元/生·月 |
三级幼儿园 |
240元/生·月 |
1.寄宿制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,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。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,伙食费按天计算,按月或学期收取,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,多退少补,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。
2.代收费:体检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乘车(含校车)费、外出活动费。
小学、初中(含特殊教育)
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收费依据 |
备注 |
一、住宿费(城市学校) |
一档:150元/生·学期
二档:100元/生·学期
三档:50元/生·学期 |
武价行费〔2000〕138号 |
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|
二、中考考试费 |
90元/生 |
武价费〔2014〕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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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课后服务费 |
小学:130元/生·月
初中:110元/生·月 |
武教基〔2021〕13号 |
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 |
2.代收费:教科书费、教辅材料费、中考考试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3.对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、课本费,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,同时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住宿费。
4.教辅材料费实行“一科一辅”制度,即中小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。教辅材料按照“全省统一目录、市州推荐版本、市县监督管理、学生自愿选购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凡进入校园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,学校只能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代购,不得强制学生购买,不得从中牟利。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、报刊等学习资料。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,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。取消空白抄本费,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。
普通高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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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文件依据 |
备注 |
一、学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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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(重点)高中 |
900元/生·学期 |
鄂价费〔2015〕17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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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普通高中 |
630元/生·学期 |
二、住宿费 |
一档:150元/生·学期
二档:100元/生·学期
三档:50元/生·学期 |
武价行费〔2000〕138号 |
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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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必考和选考考试:35元/生·科
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(含技能测试)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:35元/生·科
主考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考试(含技能测试)收费标准为60元/生·科 |
鄂发改价调〔2019〕21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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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|
25元/生·科 |
鄂发改价调〔2019〕21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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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代收费:教科书费、教辅材料费(“一科一辅”和同步练习册)、高考考试费、高考体检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军训服装费。
3.教科书费(代收费项目):收费标准执行省发改委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。
中等职业学校(含特殊教育)
收费项目 |
档次 |
生均使用面积 |
房间设备设施 |
收费标准(未安装空调)
(元/生·学年) |
文件依据 |
住宿费 |
一 |
5.1M2以上(四人间、含室内卫生间面积) |
床、书桌、微机桌、椅子、衣柜、书架、电源插座、电话、电扇、鞋柜。房间内配备有卫生(盥洗)间。宿舍楼公共设施有卫生间、盥洗间、阅览室,有专人管理,负责安全、卫生,为学生送信送报及其他服务工作。 |
1200 |
鄂价费〔2017〕1号 |
二 |
4.1M2—5M2 |
床、桌椅、物品柜、书架、电源插座、电话。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。 |
1000 |
三 |
3.1M2—4M2 |
床、桌椅、物品柜或架、书架、电源插座、电话。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。 |
800 |
四 |
3M2以下 |
床、桌椅、行李箱阁楼。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。 |
500 |
1.住宿条件如达到相应生均使用面积(不含公共面积)和房间设备设施要求的,学校可自行分档收费;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,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收费。
2.生均使用面积以房间内面积计算,相应标准含用水3吨/月·生、用电8度/月·生。
3.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,可加收住宿费,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:4人间120元;5—6人间80元;7—8人间60元。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㎡(含)的,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.5匹;27㎡以上的, 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。